暗棋規則
遊戲簡介
暗棋是兩人對下的棋類遊戲,使用一副象棋的 32 顆棋子與半個棋盤。開局時所有棋子都蓋著,雙方輪流翻子、走子、吃子,靠階級大小決定誰能吃誰。
- 目標:把對方的棋子全部吃光,或讓對方輪到走棋時無棋可走。
- 一盤:從 32 子全蓋到分出勝、負或和棋,稱為一「盤」。
棋盤與棋子
棋盤共 32 格(4 × 8)。棋子放在格子裡(不是放在線的交叉點上)。開局時 32 顆棋子全部蓋著、隨機擺滿 32 格,沒有空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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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局盤面(直放,4 欄 × 8 列):每一格都是一顆蓋著的棋子(暗子)。
雙方各 16 子,紅、黑兩色的棋子寫法不同、階級相同:
| 階級 | 紅方 | 黑方 | 每方數量 |
|---|---|---|---|
| 7(最大) | 帥 | 將 | 1 |
| 6 | 仕 | 士 | 2 |
| 5 | 相 | 象 | 2 |
| 4 | 俥 | 車 | 2 |
| 3 | 傌 | 馬 | 2 |
| 2 | 炮 | 包 | 2 |
| 1(最小) | 兵 | 卒 | 5 |
名詞:蓋著的棋子稱為「暗子」,翻開的棋子稱為「明子」。
怎麼下
選棋定先後。 開局前把將、士、象、車、馬五枚棋子蓋著排成一排,雙方各選一枚(不能選同一枚),選完一起翻開,選到大的先走(將>士>象>車>馬,不會平手)。這五枚只用來決定先後,不是盤上的棋子。
陣營在第一手才決定。 開局時雙方都還沒有顏色。先走的一方第一手只能翻子(因為盤上全是暗子),翻出什麼顏色,先走的一方就是那個顏色,另一方就是另一個顏色。
之後雙方輪流下,每一手必須做下列三件事之一,不能停著不走:
- 翻子:翻開盤上任何一顆暗子。翻出來的可能是自己的子,也可能是對方的子,翻完就換對方。
- 走子:把自己的一顆明子往上、下、左、右移動一格,目的地必須是空格。不能斜走,不能一次走兩格。所有棋子(包括炮/包)走子的方式都一樣。
- 吃子:用自己的一顆明子吃掉對方的一顆明子,並佔據它的位置(詳見下一節)。
補充:
- 只能走、吃自己顏色的明子;暗子誰都可以翻。
- 暗子不能被吃,也不能被移動。
- 不能吃自己的子。
吃子規則
一般棋子(炮/包以外)
走到上下左右相鄰一格的對方明子上,就是吃子。能不能吃看階級:
帥(將) > 仕(士) > 相(象) > 俥(車) > 傌(馬) > 炮(包) > 兵(卒)
- 階級大的可以吃階級小的。
- 同階級可以互吃(誰先動手誰吃)。
- 階級小的不能吃階級大的。
兩個例外:
- 兵/卒可以吃帥/將。
- 帥/將不能吃兵/卒。
炮/包
炮/包吃子不看階級,但吃法特別:
- 必須沿直線(橫或直)隔著恰好一顆棋子吃。中間被隔的那顆子稱為「炮架」,炮架可以是明子或暗子,可以是任何一方的子。
- 吃的對象是炮架後方同一直線上遇到的第一顆棋子,而且必須是對方的明子。如果那顆是暗子或自己的子,這個方向就沒有子可吃。
- 炮與炮架之間、炮架與目標之間可以有任意多個空格。
- 符合上述條件時,對方任何棋子都吃得到,包括帥/將。
- 炮/包不能吃相鄰的棋子(中間沒有炮架)。
吃子對照表
| 出手的棋子 | 階級 | 可以吃的對方明子 | 不能吃的對方明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帥/將 | 7 | 將/帥、士、象、車、馬、包 | 卒/兵 |
| 仕/士 | 6 | 士、象、車、馬、包、卒 | 將/帥 |
| 相/象 | 5 | 象、車、馬、包、卒 | 將/帥、士 |
| 俥/車 | 4 | 車、馬、包、卒 | 將/帥、士、象 |
| 傌/馬 | 3 | 馬、包、卒 | 將/帥、士、象、車 |
| 炮/包 | 2 | 隔一顆炮架時,任何棋子都能吃 | 相鄰的棋子一律不能吃 |
| 兵/卒 | 1 | 將/帥、卒/兵 | 士、象、車、馬、包 |
(表中「可以吃」一欄以黑方棋名代表對方同階級的棋子,紅黑通用。)
由上表可知:炮/包會被兵/卒以外的任何棋子吃掉;兵/卒吃不到炮/包。
勝負與和棋
一盤棋只會以下列方式結束,每走完一手依序檢查:
- 棋子全滅(分勝負):一方盤上已經沒有任何棋子(明子與暗子都算),該方負。
- 無棋可走(分勝負):輪到走棋的一方沒有任何合法的著法——盤上沒有暗子可翻,自己的明子也都不能走、不能吃——該方負(含:所有著法都是長捉禁著,也算無棋可走)。
- 60 步無進展(和棋):連續 60 步(雙方合計,也就是各 30 步)之內沒有任何一方吃子、也沒有任何一方翻子,判和棋。
- 「進展」只有兩種:吃子與翻子。任何一方吃子或翻子,計數就歸零重算。單純走子不算進展,每走一步計數加一。
- 如果第 60 步走完的同時已經符合第 1 或第 2 項,以分出勝負為準。
- 雙方同意和棋:一方提和、另一方同意,這一盤判和;對方拒絕(或不理會、照常走棋)就繼續下。什麼時候可以提和、誰可以提,由對局平台決定,不影響上面三項。
- 認輸:任何一方都可以認輸,認輸的一方判負。
以下情形都不是和棋條件:
- 局面重複不判和。 同一個局面出現再多次,也不會因此結束;只要沒有吃子、沒有翻子,終究會由 60 步無進展判和。
- 沒有「子力不足判和」。 不論雙方剩下什麼棋子,都要下到上述條件之一成立為止。
- 長捉本身不判負。 長捉是用「禁止著法」處理的(見下一節);只有一種例外:輪到的一方所有可走的著法都是長捉禁著時,視為無棋可走、該方判負。
禁止著法
長捉
「捉」的意思:你走了一步子(不是吃子、不是翻子),走完之後,剛走的那顆子下一手就能合法吃掉對方某一顆明子。只要吃子的威脅確實存在就算捉,不管對方那顆子有沒有其他棋子保護,也不管吃了之後划不划算。
規定:同一顆子不可以連續捉對方同一顆子超過 5 次。 捉滿 5 次之後,會構成第 6 次捉的那一步是禁止著法,不能走,必須改走別的著法(稱為「變著」)。這不是事後判罰:禁著根本不算可走的著法;只有輪到的一方所有著法都是長捉禁著,才算無棋可走而判負。
「連續」的算法:
- 以捉的一方自己的回合來數:每次輪到你,你都用同一顆子走一步,走完仍然捉著同一顆子,次數就加一。對方中間怎麼應對(逃走、不理會、走別的子)都不影響計數。
- 只數次數。沒有「要在原地繞圈才算」的條件,也沒有範圍限制,一路追到棋盤另一頭也照樣累計。
- 炮/包隔著炮架形成的吃子威脅同樣算捉,照同一條計數。
- 一步同時捉到幾顆子,每一顆各自計數。
- 沒有階級豁免:兵/卒捉帥/將同樣計數。反過來,小子跟著一顆它吃不到的大子走,因為沒有吃子威脅,不算捉。
計數歸零重算的情形:
- 你這一手改走別的子,或同一顆子走到不再捉那顆子的位置。
- 任何一方吃子,或任何一方翻子(雙方的計數同時歸零)。
變著之後,計數從頭算起;之後再去捉同一顆子,會從第 1 次重新數。
永遠不會被禁的著法:吃子與翻子。被你捉著的子,隨時都可以直接吃掉。
範例
紅俥追黑馬,中間雙方都沒有吃子或翻子:
| 紅方第幾手 | 紅方著法 | 走完後 | 連續捉的次數 | 黑方應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俥走到黑馬旁邊 | 俥可以吃馬 | 1 | 馬逃開一格 |
| 2 | 俥跟上 | 俥可以吃馬 | 2 | 馬再逃一格 |
| 3 | 俥跟上 | 俥可以吃馬 | 3 | 馬再逃一格 |
| 4 | 俥跟上 | 俥可以吃馬 | 4 | 馬再逃一格 |
| 5 | 俥跟上 | 俥可以吃馬 | 5 | 馬再逃一格 |
| 6 | 俥再跟上的那一步被禁止 | — | — | — |
第 6 手紅方必須變著:可以走別的子、翻子、吃任何吃得到的子,或把俥走到不會捉到黑馬的格子。變著之後,紅俥可以重新開始捉黑馬,次數從 1 算起。
特殊規則與裁決
- 必須走棋:輪到你時一定要翻子、走子或吃子其中之一,不能跳過。
- 全部著法都是禁著時:若輪到的一方所有可走的著法都屬於長捉禁著,視為無棋可走,該方判負。這種情形極為罕見,多半是追擊方把自己逼到只剩繼續追這一條路。
- 被捉的子如何辨認:跟著被捉棋子的位置來認「同一顆」:它逃開時跟著它走;兩顆同兵種同色的子被輪流捉,次數分開算。
- 沒有手數上限:對局不設步數上限;連續 60 步沒有吃子也沒有翻子就判和,所以不會無限下去。
- 翻子的結果不可預知:每顆暗子是什麼,在翻開之前雙方都不知道;雙方能依據的只有「哪些棋子還沒出現」。
- 落子無悔:著法一旦下出就不能收回,也不能回到先前的局面重下。
計分
一般只記勝、負、和。另有一種常見的計分法(鬥雀平台採用),一盤分出勝負後:
- 贏家得「底注 × 倍數」、輸家扣同樣分數;倍數看輸家吃了對方幾子:0~5 子 ×5、6~12 子 ×3、13~16 子 ×1。
- 和棋不算分(吃子數照記);認輸照一般勝負算,倍數取到認輸為止的吃子數。
規則依據:暗棋規則第 4 版(2026-10-09 定版)。